>>学院概况
学院概况
2014年12月31日,中共辽宁省委决定依托东北大学创办辽宁社区干部学院。2015年,学院被中央组织部选定为首批10个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之一。2022年,经辽宁省委组织部报请中央组织部批准,辽宁社区干部学院更名为辽宁社区工作者学院。
学院院长由辽宁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兼任,副院长由省委组织部、省委社会工作部、东北大学的有关领导担任。学院内设办公室、培训部、学员部。
学院师资主要由东北大学文法学院、东北大学城乡社区建设研究院的教师担任。现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;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;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;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;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,民政部全国社会事务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;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;中共辽宁省委、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人,辽宁省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部学部委员1人、管理学部委员1人。“兴辽英才计划”文化名家暨“四个一批”青年英才1人;辽宁省“百千万”人才工程“百”人层次1人。
学院设有社区发展战略研究所、社区党建研究所、社区治理与社区民主建设研究所、社区社会组织研究所、社区法治建设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和1个社区民意调查实验室。《社区管理学》被评为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、国家精品教材,《社区管理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。
学院始终瞄准中国社区发展方向,坚持“特色立院,创新兴院”,推进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,提高社区工作者执行政策、服务群众、依法办事、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,培养造就专业化、职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,打造社区工作者锤炼党性的熔炉、提升能力的阵地、成长成才的摇篮。